10.3969/j.issn.1009-1416.2011.04.001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刑法规制及其司法防范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民以食为先,食以安为本。但是,我国现阶段食品安全的现状却不容乐观。毒奶粉、毒馒头、毒豆芽、苏丹红、皮革奶、瘦肉精等等,无不令人谈食色变。因此,如何规制食品安全,净化食品生产和销售的环境,将是国家和政府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以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为切入点,探讨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刑法规制和司法防范问题。
食品安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法完善
D914(法学各部门)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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