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16.2006.04.010
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职能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一切合法的社会组织都是未成年人的保护组织,在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中,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承担着重要的职责.未成年人保护组织虽然数量众多,但由于各组织自身性质差异很大,功能不一,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发挥的作用也不相同,因此,明确各个组织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能和 权限是至关重要的.尽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目前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需进一步加以完善.
未成年人、保护组织、职能
C913.5(社会学)
2007-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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