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16.2004.02.007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划分存在价值的几点思考
关于具体与抽象行政行为这一划分存在价值,学界争论热烈,各执一端.本文认为,这一划分中所确立的两种行政行为是客观存在的,且具有鲜明差异.这一划分客观上已对推动我国司法审查制度之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并将对推动和完善这一制度产生更加积极的影响.划分标准的暂时不统一,不应成为否定这一划分理论存在价值的充分理由.这一划分理论自身将在争论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其存在具有巨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理论意义、实践价值
DF74(诉讼法)
2004-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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