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行政指导的诉讼救济
行政指导是适应现代社会对服务型政府的需要被人们广泛接受和运用的施政方式.与传统行政行为相比,它是以行政权力性为基础、采用非强制性手段的行政法律行为.在肯定其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实践中行政指导行为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却得不到诉讼救济的问题,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在我国推进法治的进程中,借鉴和考察当今世界主要国家关于行政指导诉讼救济的做法,根据责任行政理论,有必要将其纳入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完善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探究行政指导行为侵权后通过行政诉讼获得救济的可行性方案,不仅可以完善行政指导基础理论和我国权利救济理论的研究,还可以有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推动行政指导的法治化发展、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行政指导、行政诉讼、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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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中国法律)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L17BFX007
2019-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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