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91.2019.02.001
犯罪论中"构成要件重合"的规范性、机能性分析
在犯罪论中,"构成要件的重合"的存在是思考不同构成要件之间错误即抽象事实错误问题的前提,对于"构成要件的重合"可以从规范论和机能论两个不同的视角来进行分析.从规范论的立场出发,刑法规范分为行为规范和制裁规范,根据对应原则,可以对行为分别进行事前判断和事后判断,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下,对"构成要件的重合"应该从制裁规范的事后判断的视角来把握;从机能性立场出发,"构成要件的重合"还对共谋的射程范围以及不同构成要件之间能否成立共同正犯等问题发挥作用.
构成要件重合、规范性、机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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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3.313.4(各国法律)
2019-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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