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91.2010.03.016
明代廷杖探析
廷杖古已有之,至明代发展到极致并与国运相始终,殆尽于一种制度,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是有明一代著名枇政之一.廷杖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前期从太祖登基到英宗去世(1368-1464),中期从宪宗即位到张居正去位(1464-1582),后期从神宗掌权到明亡(1582-1644).明代廷杖是"重刑治吏"之封建专制治国理念的必然结果,是皇权与士大夫之间时抗的产物,其泛滥也与此时期文官制度的不完善密切相关.
廷杖、法外刑、重典治吏、文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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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48
2010-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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