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91.2009.03.027
民国初年法官制度改革刍议
本文以民国初年(1912-1928)的法官制度改革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充实的史料为依据,论述了民国初年实行司法权与行政权分离的一系列新式法官制度,推进了司法独立的进程,使法官能够恪守中立,严格依法审判,选用精英出任法官,使法官能够严格职业操守.同时,对其中某些制度实现程度的有限性和弊端也进行了客观评价.
司法近代化、司法独立、法官制度改革
37
DF092(法的理论(法学))
辽宁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问题研究》,项目编号;L07AF002
2009-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4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