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91.2007.06.032
罗马条约第86条对欧共体企业合并的法律规制
通过扩大对罗马条约第86条的解释,欧共体最早利用该条规制了企业的合并行为,大陆制罐案是第一个实际应用的案例.但是,该条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缺陷,最终被1989年发布的企业合并控制条例所取代.欧共体对第86条的使用有其国际政治经济考虑,防止美国对欧共体的"经济殖民主义"扩张是根本原因.
罗马条约第86条、欧共体、企业合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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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3.9(国际法)
2008-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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