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91.2006.01.025
国际商事仲裁有效模式理论分析
仲裁的成立应归于当事人协议选择了仲裁方式,这使得仲裁既存价值依赖仲裁有效性作为基础;研究国际商事仲裁理论,首先在于明晰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基本内涵,以判断这类协调手段的实现依据.本文从仲裁协议有效性的法律判断方式出发,分析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与有效仲裁协议的关系,从而设定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独立性以及仲裁管辖的效力来源的理论模式.
国际商事仲裁、仲裁协议、管辖权、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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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7(国际法)
2006-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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