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572.2006.05.013
论服务型政府的平衡职能与和谐社会构建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之一.对服务型政府内涵的把握应以我国的现实国情为基础,应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需要着重强调政府的平衡职能.在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下,服务型政府应着重强调政府义务和公民权利之间的平衡,尤其是政府义务与弱势群体权利之间的平衡.采取的措施应包括:努力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继续完善社会保障系统,将更多的人纳入社会保障系统中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公共产品投入.
服务型政府、政府平衡职能、和谐社会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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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中国政治)
2006-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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