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572.2006.04.009
孟德斯鸠社会历史观述要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表述了他的社会历史观.他的基本原则或立场是坚持和维护人的自由、平等和个体独立性.他对自由的强调是相对于上帝而言的.他指出,人是不断违背上帝所制定的规律而生活,并且更改着自己所制定的规律.他对人的平等的强调特别表现在奴隶制问题上.他是一个彻底的废奴主义者.他在强调个体的独立地位时,坚决反对将公共利益同个人私益对立起来,反对将前者置于后者之上.他指出,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应该用民法来处理,这时政府和公民个体的地位是对等的.此外,关于人的自然状态的思想也是其社会历史观的一个基本内容.
孟德斯鸠、社会历史观、自由、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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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91.4(政治学史、政治思想史)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04SSD8400004
2006-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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