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80/j.cnki.1004-0544.2022.09.013
我国教育法法典化的核心问题
法典是大部分国家制定法致力于呈现的一种理想图景,同时也是多数部门法学者热衷于讨论的立法形态.《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出启动教育法典的编纂工作,正式拉开了推进我国教育法法典化进程的序幕.我国教育法法典化的实质性推进,面临着本体论、价值论与方法论三个层面的核心性问题.在本体论层面,需要解决"什么是教育法的法典化"的问题.教育法法典化是教育法律规范从体系分散走向结构统一、从规范依附走向制度独立、从单行立法走向集中立典的必要过程.在价值论层面,需要解决"为什么要推进教育法的法典化"的问题.教育法法典化既是对教育治理现代化、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外在需求的回应,也是对公民教育权益保障、教育立法与执法、司法相互衔接内在诉求的满足.在方法论层面,需要解决"如何实现教育法的法典化"的问题.为此,应当遵循"先总则、后分则"的渐进理念,采取"教育法典+特别立法"的结构安排,并以学习权与受教育权作为双重权利要素,秉持规范释义与修正案相结合的修缮方式.
教育法法典化、教育立法、编纂模式、学习权
D922.16(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023-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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