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80/j.cnki.1004-0544.2021.10.010
党内法规视域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与政治责任的功能协同
在国家治理与公共权力运行场域的背景下,以法律系统与政治系统的协同机制为基础,衍生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与政治责任的协同,其本质是环境风险驱动行政权扩张之后党政统一内涵意蕴下公共权力运行的责任应对,也是一种侧重于行政立法与执法的规范正义监督.在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不济、环境目标不达的情况下,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党内法规所促动的法律责任与政治责任功能协同,推动政府环境治理发挥了应有的规范功能作用,有效扭转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失灵现象,实现了环境法治各项既定目标.
党内法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政治责任;功能协同
D262.6;D923(党的建设)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基本路径和法律样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生态文明语境下环境法的体系化发展研究"
2022-0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8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