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法学的概念误区、理论明鉴及空间重塑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14180/j.cnki.1004-0544.2021.06.012

人工智能法学的概念误区、理论明鉴及空间重塑

引用
人工智能的充分发展离不开人工智能法学的保驾护航.然而,审视人工智能法学的研究领域,发现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人工智能法学存在概念误区与理论误区,如不及时予以厘清则可能会影响我国人工智能法学的健康、有序发展.现有人工智能法学研究中存在的分级误区、技术误区、程度误区、逻辑误区成为学科发展的藩篱,弱人工智能视阈下的单一应景探讨与人工智能对传统法律规范、社会风险防控、依法治理的挑战成为人工智能法学理论发展的瓶颈.横向维度,人工智能对传统法律规范中的公法与私法分隔语境造成了冲击;纵向维度,人工智能对传统法律规范的挑战跨越了安全、权利、治理的进阶式层次,使得人工智能的技术性风险在宏观与微观视角中呈现多样性.故而,人工智能法学的空间重塑应以理念原则与应用规则的维度展开,将宏观与微观的视角相结合,让体系融入思考,让算法进入法律,此为人工智能法学理性发展、拓展研究的应有之义.

人工智能;隐私权;算法黑箱;空间重塑

TP18;G642(自动化基础理论)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2021年重大课题攻关工程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01阶段性成果

2021-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105-11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理论月刊

1004-0544

42-1286/C

2021,(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