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80/j.cnki.1004-0544.2020.07.016
环境犯罪治理中刑事和解扩张适用及法律规制
当前,我国在环境刑事司法实践中将生态修复责任作为酌定量刑情节适用,却未将其纳入刑事和解轨道内运行,这一做法存在诸多弊端.生态修复与刑事和解具有价值契合性,环境法益具有和解基础,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为环境犯罪适用刑事和解提供了借鉴.在环境犯罪中适用刑事和解应加强刑事实体法规制,明确适用的案件类型和范围,并强化和解协议的审查和监督.
环境犯罪、环境法益、刑事和解
D912.6(法学各部门)
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海南省生态文明保障的刑事司法效能及其优化研究”HNSKYB18-79
2020-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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