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80/j.cnki.1004-0544.2019.11.003
互构—共生:“人类命运共同体”文明关系论的核心意涵
“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解决世界问题的中国方案,蕴含着丰富的人类文明思想,其中关于文明关系的论述贯穿着“互构—共生”这一核心意涵.人类历史进入“世界历史”,是文明“互构—共生”普遍形成的历史前提;现代社会的有机体结构,是文明“互构—共生”得以实现的社会基础;中华文明开放融合的历史实践与和合共生的优秀基因,为这一方案的确立提供了直接的现实依据与思想源头.在以资本为主导的世界中,文明的正向谐生关系受到一定程度的遮蔽和伤害,更多地表现出逆向冲突与悖向同变.多元文明主体应以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需要为根本动力、以国际合作平台为物质载体、以体现人类的共同价值为追求,通过平等协商、共赢共享的务实合作机制,共同构建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本体的存在方式与人类文明新形态.
互构—共生、人类命运共同体、文明理论、中国方案
A84(毛泽东思想的学习和研究)
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海外影响研究”18YJC710069;教育部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16JDSZK037
2019-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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