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80/j.cnki.1004-0544.2019.03.014
论村民自治权在农村宅基地退出中的实现
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较多领域涉及村民自治权的适用.当前,不管是宅基地退出申请的提出阶段、宅基地退出的审核和公告阶段还是宅基地退出协议签订阶段,均涉及村民自治权的行使.然而,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缺位、政府在宅基地退出中的角色错位、村委会缺乏尊重村民自治权的观念和意识、农民在宅基地退出中的弱势地位等原因,导致地方政府、村民委员会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侵犯村民自治权的现象屡见不鲜.应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正确定位政府在宅基地退出中的角色、增强村委会尊重村民自治权的意识和观念、提高农民在宅基地退出中的主体地位等,多管齐下,切实保障宅基地退出中村民自治权的实现.
村民自治权、宅基地退出、村委会、方政府、参与权
F301(农业经济理论)
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基金项目“我国失地农民非理性维权行动协同治理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16XWR034;2018年江苏省社科联精品课题“基于农用地生态安全的江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流转的法律制度研究”18SYB--030;2018年江苏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18FXB002
2019-04-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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