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80/j.cnki.1004-0544.2017.08.031
侮辱网络虚拟身份的刑法规制研究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侮辱网络虚拟身份的案件层出不穷.网络虚拟身份是在网络虚拟世界进行网络生存、开展互动与社交的关系定位,具有匿名性、现实性与多元性等特征.网络虚拟身份虽然没有独立人格,却能够映射、关联现实主体的人格,是使用者自身的“电子延伸”,值得法律予以保护.侮辱网络虚拟身份的行为必须具有公然性,且他人能够根据虚拟身份推断出被害人的现实身份,并可能降低其外部名誉或贬损内部名誉时,方可成立侮辱罪.
网络虚拟身份、名誉权属性、财产权属性、侮辱罪
D914.34(法学各部门)
河南省哲学与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5CFX002;河南大学科研项目2015YBRW015
2017-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65-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