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80/j.cnki.1004-0544.2017.06.012
网络隐私权司法保护的信息困境
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权受到了空前的威胁,针对隐私权司法保护的呼声不断高涨.作为第三方治理机制的司法,在大数据背景之下,遭遇了信息的困境.个人隐私保护受到来自大数据的信息壁垒以及司法资源有限的约束,司法机关难以合理的成本对专业型信息进行解码,大量不具备可观察性与可验证性的信息阻碍了司法程序的推进.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切入,在公共惩罚缺乏信息优势的背景下,通过声誉机制以低成本的私人惩罚方式拯救个人隐私侵权的危局.通过建立网络信用档案,通过文牍主义构造权力书写,形成对网络管理者的威慑与激励的双重效应.运用经济学的原则,设置基于信息与行为的连带责任,并结合汉德公式的启示,对过错责任进行科学有效的认定.
司法、信息、隐私权、大数据、信誉机制
D926(中国法律)
河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HB14FX009
201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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