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80/j.cnki.1004-0544.2016.04.029
论互联网支付机构法律监管的完善
互联网支付机构减少了电子商务的交易成本,满足了网络消费者的支付需求,但同时也存在危及网络消费者的资金安全以及金融市场的系统安全的风险.2015年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互联网支付机构采取严格监管范式,虽然增强了风险管控,但与互联网经济时代消费者的支付需求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趋势有所冲突.这就需要构建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法律监管制度,厘清互联网支付机构的法律主体地位,合理规定互联网支付机构的经营权限,完善互联网支付机构的风险监管制度以及税收法律制度,在规范发展秩序的同时鼓励创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互联网支付机构、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金融法治
F832.0;D912.28(金融、银行)
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XZYJS2014265.
2016-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56-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