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80/j.cnki.1004-0544.2016.03.016
加拿大申诉专员制度及其启示
在加拿大,申诉专员遍及联邦、省、区、市,并普遍存在于行业协会、公司、高校之中.按照权力来源区分,加拿大的申诉专员可分为传统型申诉专员和执行型申诉专员.相较于其他国家,加拿大申诉专员制度具有独有的特点.它既普遍又多样,是公法与私法交融,纠纷预防、纠纷解决与权利救济并行的一种制度.加拿大申诉专员制度的成功经验给我国处理社会矛盾、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完善监察制度等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加拿大、申诉专员、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
D93.5(711)(各国法律)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项目教技函2013[26];司法部2009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09SFB2017.
2016-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86-9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