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14.11.030
中国社会保险基金税费结合征收模式探讨——以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为例
随着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逐步推进,《社会保险法》也已经出台并开始施行,社会保险征税还是继续收费成为讨论的焦点.本文以养老保险项目为例,从征收历史沿革来看,养老保险一直以费的形式征收,只是征收机构有所变化.中国需要学习国外社会保险税的税基、税率以及征收项目的设定方法,吸取开征社会保险税的经验.本文试图通过养老保险基金征收来探讨中国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模式的改革趋势.通过对社会保险费和社会保险税的对比分析,得出中国“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征收制度适宜采取“税费结合”的征收模式,统筹账户采用“税”的形式,提高强制性;个人账户采用“费”的形式,提高个人积极性.
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税、税费结合
F840.61(保险)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2JJD84000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BFX142;武汉大学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2013115010202
2014-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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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14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