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14.11.023
劳动争议诉讼证明妨碍问题研究
证明妨碍是劳动争议诉讼领域近年来突显出的新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劳动争议解决的专门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证明妨碍制度的规定不够具体明确,难以满足实践需要.完善我国劳动争议诉讼证明妨碍制度应首先明确其构成要件,强调成立证明妨碍的关键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反证明协作义务和证据保存义务,且不再区分主观状态.进而在此基础上,结合劳动争议诉讼的特点,设立更为合理的制裁措施,选择以金钱制裁为主,同时并不排斥诸如转换证明责任、降低证明标准等多元化法律后果的适用.
证明妨碍、劳动争议、证明协作义务、法律后果、金钱制裁
D922.591(中国法律)
2014-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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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