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14.07.025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私法保护体系
我国已有的《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虽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一定保护,但这些保护或略显单薄,或存在一定的局限.基于此,在整合各类私法法律的基础上,建构一个私法保护体系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势在必行.私法保护体系的目标是承认价值、增进尊重、防止滥用和赋予权利;私法保护体系的原则是利益平衡原则和尊重习惯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私法保护、利益平衡、尊重习惯
D923.4(中国法律)
天津市艺术规划项目E12033
2014-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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