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14.03.040
美国贷款人环境责任立法历程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所谓贷款人环境责任是指贷款人在特定情形下要对借款人的设施或者容器释放的危险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承担责任.美国贷款人环境责任立法经历了几次修改.《超级基金法》规定了严格责任和连带责任,责任主体非常宽泛,但存在模糊性.环境保护署规则澄清了《超级基金法》的模糊之处,但缺乏法律效力.1996年的《贷款人责任法》吸收了环境保护署规则的内容,减轻了贷款人环境责任.《棕地再生法》为贷款人购买借款人财产提供了指引.尽管如此,贷款人环境责任风险依然存在.美国的贷款人环境责任立法对我国防治土壤污染具有启示意义.
贷款人环境责任、参与管理、所有权标记、担保利益、取消抵押品赎回权
F830.5(712)(金融、银行)
2014-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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