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14.03.011
南宋“到任五事”制度及其借鉴意义
南宋时期,最高统治者为了有效获取地方信息,考察地方官员的忠诚与才干,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管理与控制,要求监司、郡守到任半年必须上奏“民间利害或边防五事”.这项规定于绍兴初年提出,后不断充实、完善,成为定制.实践证明,此制有利于掌握下情、正确决策、政令畅通及地方官员勤政廉政,成效明显,影响深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上书奏事、到任五事、宋高宗
D691=442(政治制度史)
2014-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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