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14.01.026
关于食品安全领域犯罪化问题的若干思考
对食品安全领域犯罪圈是否需要扩大的问题,不能在抽象层面讨论,而应从食品安全刑法保护的具体需要入手.国外立法例的示范、动态保护的缺乏以及行政责任的有限决定了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化必须以“严而不厉”的立法模式为方向和主要内容.犯罪化的具体内容,包括对现有犯罪构成要件的修改,对动态保护内容的增加以及刑罚规定的调整.
食品安全、犯罪化、立法完善
D922.4(中国法律)
北京市社科规划青年课题12FXC038
2014-0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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