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14.01.018
诗法审美与文化心理的关系:章法篇——以盛唐律体为例
对诗法既不能消极地弃而不论,更不能停留在技巧层面.诗法是为呈现某种生命精神与文化心理,审美本质就是这种“有意味的形式”.章法之美在于呈现了价值生成过程的情感自然流转,要诀在“错综任意,寓变化于严整之中”.律体是这一过程的集中体现,盛唐律体有典范性.一般就是“向空而有”的价值建构,尤其是人事、自然、历史之内以及之间的切换.至如“起承转合”、律诗中间二联对仗等都非通例,关键是以情感来驾驭形式.
诗法、审美机制、文化心理、章法、价值生成
I207.21
2014-0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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