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公约》违约损害赔偿可预见性规则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0544.2012.11.023

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公约》违约损害赔偿可预见性规则

引用
违约损害赔偿是国际商事交易中受害方主要采取的救济形式.世界各国间违约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差异悬殊,这形成了阻碍国际贸易增长的法律障碍.《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公约》提出了一套适合国际商事交易违约损害赔偿要求的法律制度.公约确立的评判原则和标准包括六个方面:预见主体、预见时间、预见认识的类别、预见的主客观标准、因果关系的限定、预见的内容.就因果关系与可预见性的关系而言,公约是将因果关系作为对可预见性损失范围的限定.在公约可预见性规则的适用上,应注意过失违约与故意违约的区分.

公约、违约、限制、可预见性

D996.1(国际法)

2013-0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00-10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理论月刊

1004-0544

42-1286/C

2012,(1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