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11.08.031
个人渔业财产权与我国海洋渔业管理制度的构建——从经济学与法哲学的交叉视角
我国海洋渔业管理制度尚未确立个人渔业财产权概念.我国海洋渔业管理传统上是以政府行政管理为主导模式,缺乏对以私权利为基础的民间渔业管理秩序的塑造.美国在个人渔业财产权概念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民间渔业管理组织,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海洋渔业资源养护与管理的作用,并有效地推动了渔业财产权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扩张.我国应当在克服传统渔业管理模式弊端的同时,妥善处理渔业资源养护目标与贸易自由之间的关系.
公共信托、个人渔业财产权、海洋渔业、管理制度
F326.4(中国农业经济)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9YJC820018
2011-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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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