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情事变更原则在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适用——以国务院"房产新政"为背景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0544.2011.06.024

论情事变更原则在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适用——以国务院"房产新政"为背景

引用
2010年1月以来,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的力度.随着"国十条"和新"国四条"的颁行实施,全国各地又出台了许多地方性配套细则.这些政策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政策变化而导致的房屋买卖纠纷明显增多.当政府政策变动影响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时,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有助于矫正合同双方利益的非自愿失衡,保障合同公平.但情事变更原则有其严格的适用条件,需要结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特点对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详加探析.

情事变更、合同公平、商品房买卖合同

F293.31(城市与市政经济)

2011-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94-9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理论月刊

1004-0544

42-1286/C

2011,(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