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11.01.030
论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家务劳动价值的保护
夫妻家务劳动因其为"私"的劳动,其价值往往为社会所忽略.在夫妻之问,承担家务劳动的主要是女性.在目前家务劳动尚不可能全部社会化或现代化,家务劳动分工格局尚未发生根本性改变的情况下,承认夫妻家务劳动的价值无疑成为保护女性合法权益必要且可行的选择.文章对夫妻家务劳动范畴中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借鉴经济学评估方法,提出完善我国<婚姻法>的立法建议,以更好地体现夫妻家务劳动的价值.
夫妻家务劳动、价值、完善建议
D923.9(中国法律)
西南政法大学校级青年项目项目09XZ-QN-01"夫妻家务劳动价值研究--以我国《婚姻法》的完善为中心"的研究成果
2011-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1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