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10.05.030
论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附加保护
由于知识产权客体的加速更新,以及知识产权法本身存在的不足,仅靠知识产权法来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恐怕很难达到预定的目的,所以我们可以借助竞争法来对知识产权提供附加保护.因此,我们要在分析我国竞争法现状的基础上找出其存在的优势和不足,并提出加以完善的参考意见,以便能更充分地保护知识产权.
竞争法、知识产权、保护
D923.4(中国法律)
河南省科学计划项目项目082400451690"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法治环境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2010-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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