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10.03.027
执行和解制度研究
执行和解作为当事人意思自治在执行程序中的运用,由于立法的纲要性,导致了理论上的良好意愿和实践中混乱、对权利人显失公平的不平衡局面,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必须赋予执行和解协议以执行力,而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经过司法审查确认其效力为执行和解的效力提供了新的途径.
执行和解、执行力、审查
D915.14(法学各部门)
教育部项目"农民土地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陕西省重点学科专项资金赞助项目
2010-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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