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10.01.033
中国现行广告道德规范缺陷分析
中国现行的广告道德规范,从制定程序上说,缺乏共同协商的过程,从内容上说,比较宏观,对具体的德目,缺乏内涵和外延的限定与解释,没有理顺与社会公德的关系,没有确立道德优先序,因此缺乏被遵守的条件.一个正在走向法治性、制度化、程序化、开放性的社会相适应的道德体系,应是以公正合理为基础的,普遍可接受、可操作的道德规范和规范程序,以真正做到道德规范的约束面前人人平等.广告道德规范的设置应根据公正和商谈原则,充分尊重各方的话语权.应关注道德现实尺度与道德理想的矛盾张力,为广告活动提供合理获得利益的道德秩序,应充分虑及广告道德规范自身的层次性、自洽性和系统性,虑及广告道德的社会控制与个体内在养成的关系,真正从最终结果的角度,关注广告活动过程的程序和环节的道德性.
广告道德规范、共同协商、程序公正、实体道德
F713.80(国内贸易经济)
2010-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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