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09.12.034
论承揽运送人法律地位的确立
我国长期将承揽运送人混淆于承运人与货运代理人之间,这造成了司法实践中的不少争议与困扰.也严重损害了当事人之间的正当权益.承揽运送人与代理人、行纪人、运送人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区别也是不容忽视的.由于承揽运送人在我国国际贸易尤其是运输业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借鉴其在其他国家的法律地位.从而确立其在我国的法律地位,已成为当务之急.
承揽运送人、代理人、运送人、委托人、法律地位
D996.1(国际法)
2010-0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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