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09.11.032
环境非政府组织与社区生态化
通过与政府合作并监督政府行为、制约企业的外部不经济性行为、传播社区生态文化以及引导居民参与社区环境决策,环境非政府组织在社区生态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我国,环境非政府组织参与社区生态化建设仍面临相当的法律障碍.应明确环境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使环境非政府组织的公众参与行为制度化,并赋予环境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环境非政府组织、社区生态化、法律障碍、公众参与
C912.29(社会学)
2010-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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