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08.07.030
宪法与刑法关系的三维思考
宪法与刑法关系可以从三个层面思考:首先是完法与刑法关系的效力之维;在确立了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的基础之上,再涉及到宪法与刑法关系的价值之维与功能之维.这三个层面并不是平行的关系,而是彼此紧密联系的.学界原有的观点多发自应然视角并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需要结合我国宪政发展的实际加以反思.
宪法、刑法、效力、价值、功能
DF6(刑法)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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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