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08.01.029
论我国外逃犯罪嫌疑人责任追究机制的完善——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契机
我国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批准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成为其缔约国.从我国反腐败及追究外逃人员责任的角度看,公约对我国生效后,必将推动我国与其他缔约国在国际反腐败工作中的合作.但并不是说有了该公约,我国缉捕外逃人员工作就会顺利开展,关键在于我国要以该公约为契机,将公约上的一些原则体现在我国国内法上,从而修改我国相关法律,为我国开展国际司法合作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能够更好地追究外逃犯罪嫌疑人的责任.
外逃犯罪嫌疑人、责任追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D9(法律)
最高人民检察院项目GJ2007D003
2008-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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