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07.09.033
我国经济法诉讼机制若干问题思考
独立的诉讼机制的建立是完善经济法律部门的重要环节.经济诉讼应以经济法的公益性作为其核心价值理念,以国家、个人和社会组织作为其诉讼原告,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为受案范围,以举证责任倒置为其基本举证原则,以统一的经济责任作为其制裁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相应具体程序机制.
经济法、诉讼机制、公益诉讼
DF41(经济法、财政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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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