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05.09.012
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体现的价值取向探讨
厘清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体现的价值及其价值取向,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治化有重要的意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体现出以下的价值:公正;效率;确定性和相对稳定性;灵活性.通过对不同价值的考量、判断,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该选择以下的价值取向:效率优先、实现公正的取向;充分发挥其灵活性、兼顾稳定性的取向;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取向.
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价值、价值取向
D922.1(中国法律)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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