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04.11.037
浅议宪政与行政程序
宪政的根本要义在于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实现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各种权利,避免受到公共权力的不法侵害.行政程序是有力的程序工具,它能够实现程序正义,限制公共权力的滥用,体现出宪政限权的要义.我们应当加快行政程序的法制化进程,加强行政程序的权威性,以推动我国宪政目标的实现.
宪政、行政程序、行政程序法制化
D921(中国法律)
200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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