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03.03.029
试论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由最初仅作为补充当事人意思的规范,转变为整个民事领域凡一切民事主体从事一切民事活动均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变化如此之大,可窥见其作用之一斑.其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合为一体,具有极大的弹性,法院能够据以排除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直接调整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达到当事人与社会公共利益之均衡,从而保持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
诚实信用原则、本质、功能、问题、研究
F270(企业经济)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