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02.09.024
论动产买卖中要约内容确定性的认定
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否则受要约人无法作出承诺,合同也无法成立.但对要约必须具备哪些内容才符合法律所要求的确定性,各国法律及有关国际规则要求不同.本文通过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美国<统一商法典>和我国<合同法>的比较分析,提出了作者自己的观点.
动产买卖、要约、确定性
D922.298;DF96(中国法律)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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