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02.09.020
论第三人侵害合同债权的侵权责任
第三人侵害合同债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妨害合同债权实现,造成债权人遭受财产利益损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的行为,这种行为应受侵权法调整.其构成要件,要以存在合法的合同债权为前提,第三人主观上必须为故意,行为必须具有不法性且已造成实际的债权损害.合同法调整第三人侵害合同债权存在缺陷,我们应借制定民法典的契机尽快建立较完善的第三人侵害合同债权的侵权责任制度.
第三人、侵害合同债权、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侵权法、侵权责任
D920.0(中国法律)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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