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01.06.019
电子商务立法应有规范
随着国际互联网的普及,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电子商务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独特的虚拟商务活动地区.在进行电子商务立法时,不应简单地受传统思维习惯的影响,而应将我国国情及电子商务发展状况与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结合,将传统商务法与电子商务网络特征结合,从制定条约到出台基本法,从制定单行法到出台综合法,有步骤、分层次地开展电子商务立法活动.
电子商务、中国特色、<电子商务示范法>
D923.99(中国法律)
2004-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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