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553/j.cnki.llygg.2023.02.005
乡村性的再造 ——基于"三生空间"的权利视角
在城市化进程中,中国乡村性的讨论伴随着乡村发展的政策调整.从乡镇企业的淡出到乡村振兴的政策转变,中国乡村走上了与城市不同的产业、空间与人口的发展道路.但是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与都市圈的扩张,作为论证乡村内在结构合理性的乡村性定义,日益显示出不平等与文化保守主义的特征.一些地方推出的诸如乡村旅游等措施不过体现为将乡村整体包装为一种产品的政策努力,这种努力无法与城市化、工业化、规模化经营、资本下乡等众所周知的产业化路径兼容.立足"三生空间"的乡村考察可以发现,从城乡平等的角度,城市性与乡村性并不冲突,中国乡村性重构需要建立在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之下,建立在基于权利平等的人口迁移进程中.基于"三生空间"和城市权利的理论贡献,中国乡村性的概念需要直面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成就,从而为城乡融合提供知识支持.
乡村性、城市性、城乡关系、城乡融合、乡村振兴、"三生空间"
C912.82(社会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BZZ085
2023-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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