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553/j.cnki.llygg.2019.01.005
监察委员会有效运行的结构化逻辑分析
从监察委员会有效运行逻辑来说,在宏观层面,执政党领导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委员会有效运行提供了政治保证,国家监察是执政党治理国家和治理政党的结构化机制.监察权的政治性及其产生均源于党的领导权,运用监察权旨在实现党的领导和执政的具体化.在中观层面的具体实践中,监察委员会运行与纪律检查委员会运行是一体化的,合署办公是党领导国家监察工作的组织形式,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对监察权行使的一种结构性制约.在微观的程序层面,监察运行具有法治依据和程序保证,基于监察运行的纪法衔接,监察证据可以应用于纪律审查,提高纪律审查的法治性;基于监察运行的司法衔接,监察委员会应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实现法律协同和程序衔接.
监察委员会、有效运行、监察法、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D921(中国法律)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我国反腐败机构改革的实践方式与推进机制研究”17YJC810023;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科学反腐败行为的社会选择压力与作用机理问题研究”15BZZ062
2019-03-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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