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553/j.cnki.llygg.2017.01.004
征地制度改革对县域财政的影响分析及其思考——以西部某试点县为例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将逐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改变现有土地征收模式、缩小征地范围.一方面通过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探索解决以农民为主导的资源流动路径和利益分配格局,保障农民在新一轮城镇化中的基本权益与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又可能对地方财政特别是县域土地财政产生较大的冲击力.本文以西部某试点县近三年财政收支构成、征地制度改革后对地方财政的影响、承载力以及产业调整后续力进行调查与分析,提出同步推进征地制度的整体配套改革,尝试建立国有建设用地收入分配新机制,积极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交易价格构成和收益分配体系,专项研究工业用地补偿及财政“反哺育”系统问题,寻求构建“生态补偿的横向转移支付”框架等观点和主张.
征地制度改革、地方财政、县域财政
F301(农业经济理论)
2017-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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