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553/j.cnki.llygg.2016.06.026
论中国行政法治建设过渡期
当前我国行政法治理论面临的一个解释困境就是根据西方理论与实践建构的制度在实践中出现了偏差.过渡期理论给这种偏差提供了一个新的解释框架.它认为中国行政法治需要确立一个过渡期;在过渡阶段,这些偏差是可以包容的.而且在坚持行政法治的基本方向这一前提下,过渡期还可以采取一些“非常规手段”去推进行政法治建设.比如,行政规则的制定从立法协商提前到党的政策协商;行政执法从严格执法走向协商执法;行政诉讼从司法独立转向司法支持.
行政法治、过渡期、偏差、“非常规手段”、支持型行政诉讼
D920.0(中国法律)
2016-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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